泰国先行一步,邻国能否群起效尤?

杨昊 撰稿 • 2007-11-12 11:18:22 • 栏目:邻国

  东盟成员国对组织未来重大决定的支持,都将以国家利益为优先考量,泰国的例子可见一般。

  在7日与8日,东盟宪章的高层工作小组举办了第 12次会议,这大概是该工作小组在本年度东盟高峰会议前的最后一次聚会。如果没有意外,期待已久的《东盟宪章》即将在 18至 22日举行的区域峰会中(预计在 20日),待十国领导人共同签字后正式通过。这份宪章的草拟阶段可谓波折不断,从去年的泰国政变到今年的缅甸危机,各种成员国内的政治社会动荡,一度危及区域宪章计划的进展。

  宪章将如期通过,这已经被安排在峰会既定议程内,而各种乐见深化区域规范的正面论述,更增强了各方对这部区域法律架构的期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种乐观期许之外,还有许多继之而起的问题,值得关注。譬如,这份规范区域互动原则的宪章究竟会对成员国国内政治社会造成何种影响?对人民生活有无助益?或者回归技术层面,东盟各成员国内的政治人物究竟对它有多少了解?基本上,签署区域宪章的行为等同于签署国际条约,一旦按照程序回归国内国会批准阶段时,是否会有争议产生而延宕确认过程?如果东盟只是志在加速宪章的推动工作,那么可以预期的是,高层工作小组为了避免宪章在国内确认程序受阻,将可能采取温和、模糊的立场来定调宪章主要内容。就此,这份新宪章将不会改变现阶段东盟区域规范的运行。就此,各国国会在不影响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必然愿意屡行为宪章背书的批准工作。换言之,东盟成员国对组织未来重大决定的支持,仍将端视其国家利益而定。

  最近,泰国在年底峰会未届之际,先行于国会中推动《东盟宪章》的投票。尽管在策动投票前,国会议员并没有太多时间了解整份区域规范的内容,不过,在泰国外交部的大力推动下,国会仍以强化东盟团结的名义完成了本次投票。此举并非意味着泰国绝对支持任何形式的《东盟宪章》,事实上,泰国推动先行投票的作法还是与其国家利益有关。

  首先,这牵涉到国内新宪的正当性。新宪规定泰国对外签署任何条约或合作架构都必须由国会同意,泰国国会之所以提前推动宪章投票的原因,其实是为了避免诸如他信政府长期忽略国会角色的行径,同时也界使赋予现任总理素拉育在日后签署《东盟宪章》时的正当性。

  再者,这次投票亦关乎泰国在东盟的角色。因为即将接任秘书长的泰国前外长素林,必须获得更多的权限来贯彻区域合作的各种计划。提早确认宪章,意味着泰国对素林的全力支持,也意味着泰国将在东盟共同体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最后,本次提早投票的举动其实与泰国在过去一年来极力提升国际形象有关。其实从去年政变以来,泰国的国际形象与区域形象大大受到影响,在泰国即将推动大选之际,建立起尊重制度、重视国会、积极经营对外关系的形象,应当可以有助于国际社会对泰国政治体制的信心建立,改善国际社会对泰国政治稳定的负面印象。

  泰国的经验或许不一定能作为其它东盟成员国在响应区域宪章时的参照,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宪章签署的过程绝对不是一纸白纸黑字的简单政治宣示,继之而起的批准与响应行动势必引起各国国家利益与国内政治立场的复杂竞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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